开曼群岛历史

克里斯多佛·哥伦布在他对新大陆的第四次探险时,于1503年5月10日发现了开曼群岛。

据史料记载,英国航海家弗朗西斯·德雷克曾于1586年到达该岛,并命名为开曼群岛。

1670年与牙买加一起沦为英国殖民地,归牙买加总督管辖。

开曼群岛是牙买加的附属地,1959年7月实行内部自治。

当1962年牙买加宣布独立时,开曼群岛恢复到英国直接统治。

1972年批准一部新宪法,开曼群岛在国内事务上享有更大程度的自主权。

当时开曼群岛已发展了海外银行业和旅游业,使其能放弃来自英国的援助。

起先由于周围水域中有许多海龟,西班牙人称之为龟岛(LasTortugas);后因此地产鳄鱼(西班牙语作caiman),到1530年已被命名为开曼。

在《马德里条约》将牙买加割让给英国之后,大开曼岛上建起第一个永久居民点。

来此定居的大多为英国海员、私掠船船员、沉船的乘客和非洲奴隶,还有来自牙买加的政府赠与地的业主。

地理位置偏僻和1835年奴隶解放后各民族的融合,已使开曼群岛成为社会生活上和谐一致的社会。

开曼群岛居民

2008年居民约57,009人,其中55.8%(31,858人)为开曼人。

岛上居民来着世界各地,至少有92个不同国籍,主要为开曼人、牙买加人、英 国人、美国人、加拿大人、菲律宾人和南非人。

岛上华裔华人约50人。

主要口语和官方语是英语,已衍生多种口音;西班牙语是第二大用语。

人口集中在乔治城,约占总人口的一半。

宗教以长老会(大开曼)和浸信会(开曼布拉克)为主。

人口年成长率低。